本地
2017-06-02 06:00:00

攜12萬元出入澳門 11月起須申報

分享:

澳門立法會全體議員前日一致通過《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法案,自11月1日起,居民及旅客攜帶超過12萬元(澳門元,下同)的現金及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澳門,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可被罰款1,000至50萬元。澳門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目的是配合國際建議,透過立法落實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及清洗黑錢活動。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

新谷酵素益腸活酵素限時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