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日前向支聯會及各在任常委發信,指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下的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並要求支聯會於今日或以前向政府提出申述。支聯會今日去信回覆鄧炳強,表示不接受和不認同他和警務處長蕭澤頤對支聯會的定性,強調看不到政府有清晰和足夠理據顯示支聯會的存在是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又說全體在任常委均失去人身自由,現階段難以就有關問題作出詳細和逐點回應。
對於鄧炳強稱將向行會建議撤銷支聯會的公司註冊,支聯會稱,組織在香港合法註冊並合法運作已超過32年,對支聯會任何無理指控及任意取締,都違反《基本法》第廿七條及第三十九條等的結社自由保障。
此外,明日的特別會員大會,支聯會指,如果決議獲通過,支聯會就會立即進入清盤階段,實質上等於組織已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