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出決議案,指當局須因應疫情變化,及時調整防疫措施,因此計劃將「口罩令」和「限聚令」的修訂細則改以刊憲公告形式,毋須再交到立法會審議,惟遭多名議員聯署反對,最終立法會通過維持以「先訂立、後審議」方法,處理「限聚令」及「口罩令」修訂的決議案。
陳凱欣:以效率為由的理由不充分
多名議員聯署反對,認為做法等同繞過立法會,剝奪議員審議權力,當中葛珮帆指,對政府早前有意改變制訂規例的方式感到驚訝,呼籲政府與議會要建立互信,而非採取「應酬」議會的心態;陳凱欣就指,「限聚令」及「口罩令」是防疫規例的核心措施,影響市民較大,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安排不會阻礙規例實施,認為早前政府以效率為由改變做法的理由並不充分,反而會因快得慢,並不符合公眾對立法會議員工作的期望。政府最終撤回計劃,維持「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安排。
陳肇始:續聆聽議員防疫意見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會上表示,一直尊重立法會制訂法律和監察政府的憲制功能,並繼續和立法會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聆聽議員對防疫措施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