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3日)向立法會作出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第348章)(《條例》)提交決議案的預告,以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
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為3%,作為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期在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酒店房租稅預計每年可為政府帶來約11億元收入,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徵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額少於百分之一,不會影響旅客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和在港消費的意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於10月23日在立法會根據《條例》第3(2)條動議有關決議案。決議案將於10月25日刊憲。
自《財政預算案》公布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的建議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一直積極接觸酒店和旅館業界,協助業界了解徵收酒店房租稅的運作安排及為遵從規定作準備。稅務局除為業界舉行簡介會外,亦透過信函及其網站提供相關資料、設立專門電話查詢熱線,以及在稅務中心設立專門服務台,為業界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