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早在大角咀維港灣9座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行動中共檢查了369名受檢人士,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政府亦向其中3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選舉事務處今(6日)聯同旺角警區和衞生署在大角咀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今日上午約8時30分開始,至上午約11時30分結束。
政府感謝大部分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通力合作,共同抗疫。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