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流入社區變種病毒個案的30歲印度裔男患者及其女友人,涉隱瞞行蹤,被控「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行上屬虛假的資料」等罪。控方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申請修訂及新增控罪後,2人承認合共7項控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案發正值新冠肺炎疫情,認為案情嚴重,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等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兩被告需要還柙監房。
控方於庭上透露,根據衞生署提供的資料,男被告為本港社區N501Y變種病毒株的「0號患者」。兩名被告在4月13日晚上到興華(二)邨出席家庭聚會,導致4位家庭成員確診,其後再多5人對病毒呈陽性,該群組累計共11人染病。事件導致1,600人需撤離檢疫,全港外傭亦因此需接受強制檢測。
相關新聞:新冠肺炎|較長時間本地零確診 何栢良:D類食肆人數上限可放寬至12人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在印度出生,曾短暫於香港讀書,現於杜拜從事機械工程有關的工作,每3年回港以續領香港身分證,他確診後因不想家人同被衞生署人員查問而隱瞞行蹤,又指自己只是旅客,不清楚到訪處所位置,主要依賴女被告資訊。
菲裔女被告2008年來港,2016年起定居香港,她於2013年取得菲律賓及美國的護士專業資格,案發前曾獲前往美國擔任護士的工作機會,但事件導致該工作機會成未知之數。她明白事件為社會帶來巨大影響,對於自己的行為令大眾蒙受性命風險,深感後悔、責無旁貸,亦向公眾致歉,希望法庭輕判,以罰款或社會服務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