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開業逾20年的新星旅遊早前宣布結業,申請旅遊業賠償基金並安排退款。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關注基金未有保障單項服務,建議開徵0.15%印花徵費作賠償基金。
田北辰在電台節目解釋如果要有保障,最好另外開設基金,「另一個水塘」。他又提到要讓顧客選擇,不要強行徵收費用,例如徵收0.15%印花徵費,就有專人協助修改預訂等。
崔定邦指旅監局暫時無接獲投訴
至於旅遊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在同一節目表示,根據現時規定,如果旅行社準備結業,需要提前14天通知旅監局,旅監局會啟動程序,包括查核帳目及了解顧客的狀況等。他相信旅監局已經做了所需的工作,而旅監局暫時無接獲投訴或求助,新星旅遊亦已聯絡客戶。崔定邦說相信無一間旅行社持牌人會隨便結束業務,他呼籲旅客要光顧持牌旅行社購買旅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