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明年第二季提交修例建議,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在車廂內安裝攝錄設備和相關裝置,爭取明年底至2026年中陸續安裝。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目前有部分的士司機使用自購的車廂內攝錄器,但對乘客的私隱保障不理想,間中有片段被上傳到互聯網。
方保僑:有相關要求的國家會要求加密影片只有執法人員有權調用
方保僑表示,海外有相關要求的國家會要求加密影片,車主及司機不可取得片段,只有執法部門人員有權作調查用途,對私隱反而更有保障,亦有地方規定毋須在車廂內錄影,而是以錄音形式記錄。
方保僑又認為當局應進一步說明車廂攝錄片段所需的最低解像度及錄影時長等。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