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更新】3名休班男警員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並且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名警員暫毋須答辯,准以8,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騷擾證人,控方將案件轉介上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0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3名被告分別為姚燕武(27歲)、賴子樑(26歲)及吳星熠(26歲),均報稱是公務員。原本還有一名27歲男警涉案,但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獲釋,惟需繼續停職接受紀律覆檢。3名被告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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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更新】4名警務人員涉嫌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於3月被拘捕,其中一名27歲男警,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獲釋,餘下3名男警被落案起訴,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名被起訴警員中,其中一名27歲男警員被控4項控罪,包括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1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及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一名26歲被捕男子,被控1項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另一名26歲被捕男子,被控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15歲女童向社工傾訴揭發事件
4名警員在今年3月被捕,涉嫌與一名15歲女童性交。其中一名27歲被捕警員,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已獲無條件釋放,但繼續被停職以接受內部紀律覆檢。
據了解,一名15歲女童去年底開始透過交友程式結識朋友,先後與4人發生性行為,並與其中1人發生爭執,期間被人出言恐嚇威迫性交。女童向社工大吐苦水後揭發事件。警方指非常重視人員操守,對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及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