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更新】一名休班男警員早前涉嫌酒後駕駛,被控「在酒類影響下駕駛汽車」罪、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一項「使用殘缺車輛」罪等3項罪名,今日(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涉事警員已被停職。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6日再訊,以待化驗師計算肇事車輛當時的車速,被告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外出候審。
控罪指,27歲被告何家榮,報稱警員,涉嫌在今年5月28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部私家車,導致一名男子身體受傷。據了解,被告駐守水警西分區,事發後在血液中檢出酒精超標,以及該車輛玻璃及透明物料不符合規定,以致减低該玻璃的透光度。
炒車撞鐵欄店鋪傷及途人
事發在今年5月28日,一名26歲休班男警駕駛一部私家車,沿長沙灣元洲街往荔枝角方向行駛,去到昌華街交界時,失控撞向鐵欄、店鋪外牆以及撞傷一名32歲男途人,傷者腳部受傷送院治理。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涉事休班警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其後被扣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