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今年1月圍堵校委會案,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4項控罪,他昨日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罪名。李峰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繼續審訊。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早上繼續作供。
李國章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盤問時表示,當晚他在保安護送下離開大樓,被示威者拍打及拉扯,若果被拉出去,可能被示威者毆打,若被拉跌,更可能會被踩。
李柱銘質疑拉和打不同。
李國章回應,他先被人拍打膊頭再拉住手臂,但說,拉他的人不是2名被告馮敬恩和李峯琦。他形容對方沒拿相機和滿口粗言,相信不是記者,相信對方故意將他由保安人鏈拉到人群。他又說,當日被很多人包圍,聽到有人說要「隊冧」他,便覺得有性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