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振昇倡加強小型工程巡查監管,建造分包商稱未驗先簽紙不能接受。(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合資格人士」在多宗建造業高風險作業個案中,未有妥善檢查而貿然簽署指定表格確認安全,建議研究制定檢查清單的範本,勞工處亦應該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上載檢查紀錄,以便加強監察。
屋宇署可拒絕為承建商續牌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振昇今早(17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如非大規模工程可能缺乏監管,公署建議建立檢查清單和電子平台的方向正確,而勞工處也需要加強對小型工程的巡查和監管。另外,對於58宗被遺漏的涉及致命工業意外而要遭紀律處分個案,他認為屋宇署有權拒絕為承建商續牌,此懲罰阻嚇性更強。屋宇署除了檢視建築物僭建,也要在職業安全工作上加強投入,積極配合跟進勞工處轉介個案;政府亦需要適時檢視投標機制,提高勞工權益、職業安全的技術評分比例。
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在同一節目說,報告提到合資格人士未妥善檢查就「簽棚紙」的問題屬不能接受,認為業界清楚相關工作的重要性,估計可能「樹大有枯枝」,強調確保「棚紙」安全才簽署確認是重要環節,不能有任何疏忽和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