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振邦攝)
民主派力拒修改《議事規則》,並將事件與《基本法》23條拉上關係。特首林鄭月娥(圖)昨主動回應,認為有關說法完全不成立,她指23條須在社會有理性討論、適合環境,政府才能履行憲制責任。她又說,聽到個別議員指要抗拒修改《議規》,否則立法會將失去阻止政府做損害市民的事,林太自言在政府37年,不會做一些損害市民的工作,認為議員以此作藉口抗拒討論修改《議規》是完全不適當。
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會會議前說,修改《議規》屬立法會的權力,特首或行政機關不適合作指導,加上建制派與非建制派的意見南轅北轍,她難以仲裁或調解。對於建制派提出降低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的建議可能違反《基本法》,林太形容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裁決「四平八穩、有板有眼」,相信對方已審視所有理據。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林鄭月娥的說法天真,他指沒有政治人物會表明自己準備做出惡行,而行政機關不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已是乘人之危。他又說,林太有責任就《議規》違反《基本法》的內容表態,若日後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而法庭認為相關修訂違憲,林鄭月娥亦要負上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