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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於2016年11月在立法會一個討論橫洲事件的委員會上,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罪,法庭去年裁定有關控罪不適用於議員,律政司不服上訴,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審訊。
控方提出要重新審視《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是否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只適用於傳召到立法會作供的證人,如果是的話,條例是否合憲。法官提出,先弄清楚立法會議員享有的保障範圍,再探討哪些行為可能觸犯特權法,會比較合適,建議控方重新草擬問題,將討論範圍收窄,批准休庭至中午。
7名市民早上在高院外聲援,高叫「官商鄕黑,橫行無忌」、「議員追究,何罪之有」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