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判監18天。早前他再就刑期提出上訴,惟遭高院法官在本月22日駁回,並需即時服刑。楊明在獄中度過新年,今日終於刑滿出獄。
楊明原定於明日(8日)刑滿出獄,但因為當日撞正是紅日公眾假期,所以他可以提早一日出獄。今日早上9時28分,楊明步出赤柱監獄,與懲教人員交談片刻,其後在經理人陪同下登上女友莊思明的七人車,其間有記者問他心情怎樣,以及獄中生活怎樣,「有無飲湯呀,楊生?」,楊明回望一眼,並未回應,僅向在場記者說「早晨」,記者再問他回到家中最想做甚麼,他同樣未有回答,與經理人登上莊思明的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