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多次強姦婦女的惡霸死刑犯孫小果(圖)「死裡逃生」變身夜店老闆一案,初步調查結果昨出爐,雲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雲南掃黑辦」)指,在公安系統任職的孫小果生母和繼父,以及當地21名政法系统人員,均因徇私枉法協助孫小果免於監禁或縮短刑期,被判監、逮捕、扣查或處分,孫小果身為「昆明市某單位職工」的已故生父則無涉案。有輿論質疑,「多大能量使雲南21名官員集體淪陷」,雲南掃黑辦則強調,會全面深入繼續調查,對涉案公務員、關係網及「保護傘」絕不姑息。
昆明市政法機關今年3月中辦理一宗故意傷害案時,發現其中一名疑犯竟是21年前因強姦及故意傷害等罪被判死刑的地方惡霸孫小果。事件隨即驚動中央,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此案。多家內地傳媒則紛紛「揭秘」,指其曾於昆明公安局官渡分局任警員的姓孫生母,及曾任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副局長的姓李繼父,均曾干擾司法,但其姓陳生父真正身份無人提及。
曾強姦多名女子
報道指,1994年,時年19歲並身為警校學生的孫小果涉輪姦被捕後,獲生母及繼父竄改年齡為17歲,孫小果因「未成年」獲輕判3年,並因生母提供虛假患病證明而獲保釋及保外就醫,未坐過一日牢。1997年,孫小果短短3個月就以殘暴手法強姦4名女子,同年11月被捕,1998年2月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維持原判。然而,本該已死的孫小果,2010年卻現身昆明街頭,且2011年就開始更名為「李林宸」從商,經營多家公司和夜店。
報道又提到,孫小果生母曾代表兒子,為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以作為「重大立功」申請減刑,但有法律人士指出,假如孫入獄半年後獲改判死緩,死緩滿兩年再獲減刑,最少也要服刑12年,即2012年方能獲釋。
雲南掃黑辦昨指出,已查明孫小果生父、爺爺、奶奶、外公及外婆均為普通職工,孫小果生母及繼父涉提供孫小果虛假患病證明,已被扣查;省監獄管理局、省高級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省監獄管理局及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21名高官及警員,則涉在孫小果「申請專利助減刑」、保釋及保外就醫等事件上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其中盤龍分局6名領導及警員已於1998年被判囚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