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遺棄寵物中心創辦人黃慧賢(64歲)被控殘酷對待動物,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法庭亦應控方要求,著被告向愛護動物協會賠償狗隻醫療費14.2萬元中的5%,即7,105元,分3期繳交。暫委裁判官指,涉案狗隻所受到的痛苦令人震驚,但傷勢大部分不是永久性,被告亦無主動傷害動物,並確實為流浪狗花了大量時間及金錢,但由於被告是經審訊後罪成,之前亦有過兩次定罪紀錄,考慮各項因素作判刑;又對被告稱,若她真的愛錫動物希望她今後好好照顧牠們,量力而為。
黃慧賢在庭外表示,事發時正值2021年移民潮,中心接受棄狗量增加,資源不足致環境很惡劣,但強調已盡力把動物照顧好,而目前義工增加了,正努力改善狗場環境。
控罪指,被告在2021年8月於狗場因疏忽照顧導致5隻狗受到不必要痛苦,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漁農署和愛護動物協會2021年8月到場突擊檢查,獸醫發現當中5隻狗分別有精神不佳、皮膚感染、前腳受傷和烏蠅感染至耳朵腫脹等情況,其中1隻唐狗之後需要接受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