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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06:00:00

民族黨促延申述期限 當局准延長至4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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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擬引用《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該黨召集人陳浩天(圖)早前要求將書面申述期限延長至10月2日。保安局昨發表聲明,指保安局長經考慮後,決定將申述期延長至49天,即需於9月4日前向保安局長作出申述。

聲明表示,保安局已把有關決定通知民族黨召集人的代表律師,但未有回應該黨的其他要求。
根據《社團條例》,民族黨的書面申述期限原為21天,即本月7日。該黨上周透過律師去信保安局,要求延長書面申述期至10月2日;陳浩天亦向保安局提出5點要求,包括要求警方交出所有對他的監視紀錄、所有預備取締民族黨建議書時所收集的錄音、錄影等一切資料,並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並無與助理社團主任及其下屬於取締建議書前作任何有關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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