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林婉儀去年9月在沙洲執勤期間墮海身亡,26歲時任男警涉在facebook發表對林婉儀殉職的仇恨言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法庭先處理特別事項爭議。
26歲被告崔駿民被控於2021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辯方:整個調查過程無人向被告施行警誡
辯方反對被告兩部手機的電子內容呈堂,理由是被告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辯方指,被告案發時為馬鞍山警區軍裝小隊成員,他去年9月28日當值完畢後,返回警署時,遭3名警員以他違反紀律為由,要求交出電話。被告詢問違反紀律的原因,其中一人、即隸屬新界南總部重案組的偵緝警長33318便以上司身分,下令被告服從,否則加控他一項違反指令。
辯方續指,警員之後再要求被告交出其他電子產品,被告遂交出另一部手機,並非自願地提供兩部電話的密碼。翌日,被告因違反紀律被停職,警方將兩部電話交還,而整個調查過程中,無人向被告施行警誡,或向他解釋可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