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總督察(追授)林婉儀前年追截一艘走私船時墮海,其後證實殉職。時任男警涉在警方facebook留言表示「抵死」,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早前否認控罪,上月底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決定先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將案押後至3月20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還押。
被告崔駿民(2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他在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在Facebook發布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被告母親求情指兒子口不擇言肇禍
辯方求情時呈上3封求情信,當中包括2名現職警員的被告友人及被告母親。辯方指被告母親長居內地,因疫情2年沒有見過被告,今親自到庭支持被告,且想不到竟在法庭再見兒子。辯方又引述被告母親求情信指兒子是口不擇言,沒有仔細考慮便口出狂言,說出涼薄及黑心說話招致是次禍害。辯方指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是在特殊情況下犯案,希望可判處被告緩刑。裁判官認為不合適,並指必須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