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的食環署前外判男員工,疑因追求女同事失敗,涉嫌在該女同事的飯盒中投放有毒粉末,導致她腹痛入院,並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該名男員工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早前被調至西九龍法院的裁判官王證瑜審理。被告暫毋須答辯,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至2025年1月28日再訊。據悉,涉案粉末可能是亞硝酸鹽。
被告在港無固定居所
被告叶文飛,29 歲,報稱無業,在港沒有固定居所。他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案情指,他在今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州街食物環境衞生署2樓206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姓女事主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不知名毒藥,意圖使該羅受損害、精神受傷或惱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