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於在落馬洲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偵破兩宗涉及旅客管有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案件,檢獲四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兩人被捕,暫獲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17歲女藏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吸食器具
首宗案件涉及一名17歲本地女子,她於本月27日經落馬洲管制站前往內地,關員清關時,在其手提袋內搜出一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將她拘捕。
口袋暗藏3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
第二宗案件涉及一名32歲本地男子,他於12月28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前往內地。關員在其身穿的牛仔褲上發現一個特別縫紉的口袋,內藏有3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煙彈。
海關指,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