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貓奴」、「狗奴」都視寵物如親生子女般疼愛,但本港獸醫收費普遍高昂,求醫問診最基本要近千元,萬一要做手術,則動輒需數萬元甚至逾十萬元。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投訴,指有獸醫服務收費欠透明,有個案的診金較報價時高近一倍。亦有獸醫診所為每項藥物設最低收費,但收據卻沒有相關條款,令消費者蒙在鼓裡。
個案一:分期付款預繳服務費用 愛犬未幾離世
消委會曾接獲投訴,投訴人見愛犬神情呆滯,先後兩次帶牠到A診所求醫,診所發現犬隻面部抽搐,建議進行磁力共振,費用為3萬元。投訴人同意並以信用卡12個月分期付款繳付2.8萬元按金,犬隻當日留院觀察。翌日診所通知其愛犬心臟一度停頓,雖然搶救成功,但已不能自主呼吸,建議進行安樂死,投訴人忍痛同意。投訴人後來到診所辦理手續,並就未使用之服務,例如磁力共振等安排退款,扣除已施行之治療費用後,剩餘金額為11,811元。診所表示投訴人是以分期付款方式繳費,因此要待12個月後,向銀行清繳所有款項方可安排退款。投訴人不接受,與診所多次磋商不果,因此向消委會求助。
A診所回覆,由於投訴人以信用卡付款,並與銀行申請了分期付款,因此需要先向銀行清繳整筆款項,並向診所出示相關月結單方可安排退款,否則診所會收取6%提早還款的行政費。投訴人不認同診所的安排,但為了盡快解決事件,最後仍提供了繳清整筆款項的紀錄,診所亦隨之安排全額退款11,811元。
個案二:膽囊切除手術報價6.5 萬 最終收費多近一倍
另有投訴人帶愛犬到B動物診所求醫,醫生建議進行膽囊切除手術及相關治療,手術後需要於深切治療部觀察數天,報價約需6.5萬元。投訴人於愛犬於手術後第3日提出出院申請,但遭診所拒絕。直至手術後第7日,診所才同意安排犬隻出院,治療費用合共12萬6,183元,較報價高近一倍。投訴人表示震驚,指愛犬接受治療期間,診所從未就任何額外收費跟他聯絡、解釋及徵求同意,因此不接受收費安排,並向消委會投訴。
B診所回覆消委會指,投訴人在辦理入院手續時,已簽署住院及手術同意書。同意書上列明重要事項及所有可能需要的治療及收費,因此診所於治療時不會另行徵詢寵物主人之意向,亦不會再作通知。投訴人認為診所即使以同意書作解釋,但最終收費與報價差距過大,做法實屬不妥。消委會多次與診所作調停,但診所仍維持其決定不變。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循其他途徑再跟進,例如向獸醫管理局投訴。
個案三:處方5粒2元藥收70元 藥物竟設最低收費
1名投訴人帶愛貓到C獸醫診所求診,醫生處方4款藥物,連診金一共收費1,251元。投訴人回家後仔細核對收據,發現當中抗敏感藥每粒2元,處方了5粒,但收費70元;杜蟲藥劑每毫升2.06元,處方8毫升應為16.48元,卻收取了61元,投訴人認為收費有誤聯絡診所,但認為診所解釋每項藥物均設有最低收費$70,投訴人不接受,杜蟲藥劑收取61元,既非正確收費,亦非聲稱的最低收費,收據亦沒有任何關於最低收費的條款,認為有隱藏收費之嫌,遂向消委會投訴。
C診所回覆表示,由於要聘請護士配藥、列印藥物標籤、向顧客解釋藥物功效及說明使用時需注意之事項,因此需要設每項藥物70元的最低收費,投訴人繳費時亦沒有對收費提出任何異議。診所又指顧客如有需要,可提供達致最低收費之藥物份量。至於杜蟲藥劑收費61元是輸入錯誤,即少收投訴人9元。但診所承認沒有列出最低收費之安排,同意退回抗敏感藥及杜蟲藥劑的差價104.52元。
獸醫診所應考慮收費的合理性
消委會指出,根據《註冊獸醫實務守則》,獸醫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診症、例行化驗,及一般費用和收費一覽表。獸醫報價時,應詳細講解治療方案。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期間應與消費者保持緊密溝通,及就收費項目和金額徵求消費者同意。如有任何特定收費及退款安排,亦應清楚列明,以提高收費透明度。《實務守則》亦列明,收費價格不得過高,雖然沒有闡明「過高」的定義,但獸醫應從成本及消費者角度,考慮收費的合理性和負擔能力。獸醫處方藥物的份量時,除根據寵物身體狀況及醫療須要外,還考慮其他因素是否恰當。至於個案三之診所稱可安排發放相等於最低收費之藥物份量,做法十分值得商榷。當毛孩生病時,主人切忌「病急亂投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