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與商戶對簿公堂未必有足夠法律知識或資金打官司,1994年成立的消費者訴訟基金因而設立。擔任基金信託人的消委會,過去10年間,接獲188宗申請,協助當中42宗個案,其中12宗獲判勝訴、11宗和解,取回款項共約224.4萬元,受助消費者實際取回款項逾160萬元。
消費者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基金決定提供援助程序嚴謹,10年來沒有訴訟失敗個案;已完結的22宗個案中(其中1宗涉2名被告,受助人與其中1名達成和解,針對另一被告則獲勝訴),12宗受助人均獲得勝訴或有利和解,9宗受助人冀透過其他方法解決爭議,終止受助;另外2宗則由消委會終止協助,惟不便透露細節以保障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