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被告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警方國安處落案控以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等三項罪名。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因李正接受強制檢疫未有應訊,辯方亦未有代表上庭,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提堂,被告交由懲教院舍看管。
就勾結外國勢力罪,控罪指李宇軒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涉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他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一條控罪涉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個單位無牌管有232枚用過的催淚彈、7枚用過的海綿彈、38枚用過的橡膠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