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無業本地男子,涉嫌在九巴下層於一名女乘客旁邊露械自瀆,被發現後連忙跑到上層並打破車窗跳車逃走。案件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聆訊,男子承認各一項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還押至8月24日判刑。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性衝動而「打飛機」,害怕被拘捕才打爆玻璃逃走,又指被告曾有7次刑事定罪紀錄,當中4次與猥褻侵犯相關罪行,2次與本案「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控罪類同,過往亦曾被判監。
求情稱與妻辦離婚 曾尋求援助解決性衝動
控罪指,23歲被告陳子傑,報稱無業,涉於今年5月17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交界九巴63X線(屯門往佐敦方向)巴士上,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在女子X面前展露生殖器並進行手淫;另在無合法辯解下,損壞巴士上層車廂的2塊玻璃。
辯方求情指,被告正與妻子辦離婚手續,要照顧19個月大的兒子,生活上需要依賴綜援,被告明白自身紀錄不良,一直希望解決性衝動問題,曾參加計劃獲社工輔導,但計劃在2020年終止,被告失去援助,希望法庭考慮他已還押2個月,並想獲社工協助改善情况,從而判處感化令。
不過裁判官指,被告過去有2次與本案控罪相關的罪行,理應判處監禁,惟考慮被告年紀、過往有尋求援助等因素,決定將被告還押至8月24日判刑,期間待索取被告感化及心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