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1名警長在內的4名警員,涉嫌在調查一宗販毒案件時,揑造搜屋紀錄,上周被廉署落案起訴各人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4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6月29日再提訊,4人獲准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涉查販毒案揑造搜屋紀錄
4名被告分別為馮孝聰(45歲,警長)、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警員)及葉家豪(31歲,警員)。案發時,4人駐守屯門警區一個特別職務隊,主要負責調查區內涉及危險藥物、賣淫活動及非法賭博的罪案。根據被告的記事冊紀錄、證人供詞及調查報告,馮孝聰於2018年3月14日黃昏率領上述特別職務隊成員,在屯門展開一項反危險藥物行動,期間拘捕1名男子,在他身上發現5包氯胺酮,而報稱其住所其後遭搜查,作出搜屋的虛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