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負責人趙淑儀涉嫌無牌向3名癌症病人,提供磁療及心靈輔導等自然療法,期間收取共約300萬元,最終2名病人離世。趙淑儀被控3項無牌行醫罪,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病人應知被告非提供西醫治療
被告趙淑儀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案情指被告並非註冊醫生,但在2013年至2016年期間,從3名癌症病人收取300萬元治療費,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醫治癌症,並建議3名病人停服癌症藥物,惟3人病情沒有好轉,其中兩人離世。
暫委法官鍾偉強裁決時,指接納案中控方證人所指,趙淑儀有向3名病人安排療程,3名病人理應知道被告提供的並非西醫治療,加上案件事發多年,證人對當中細節記憶模糊,難以用證供推斷被告的罪名,最終裁定被告3項無牌行醫罪全部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