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無業漢涉今年在社交網發布《願榮光歸香港》等影片,並加上被指煽動文字,提及斬首習近平、斬首李家超及其家人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1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裁判官指被告自行製作影片,理念頑固,判他入獄半年。《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被告入獄半年。
57歲被告區健威,報稱無業,被控於2023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期間,在facebook及X(前稱Twitter)發布影片及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區政府等。
辯方求情指帳戶追隨者少影響力微
案情指,警方網上巡查時,發現被告在5個涉案的社交網帳戶發布了280則具煽動性的訊息,包括發布《願榮光歸香港》及其他語言的歌曲錄像配上文字或圖片,提及類似制裁官員和警員,「斬首獨裁者習近平、斬首李家超及其家人」等。警方在今年10月在被告住所附近埋伏拘捕他,並進行搜屋。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用手提電話之軟件製作影片並發放,也同意所有貼文由自己一人於上述帳戶發放,知道自己行為已經觸犯《國安法》。
辯方求情時同意被告發布訊息頗多,但大多都是重覆訊息,所涉帳戶的朋友數目或追隨者少,最多僅有284人,最少只有4人,認為受眾少,影響力不大,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
官批被告抹黑政府領導人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提到,被告自2001年起失業,靠父親經濟援助及綜援生活,沒有政治聯繫,批評被告行為抹黑政府、領導人及政府官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但同意被告訊息回應及轉載不多,其貼文感染力低,考慮所有因素及求情後量刑以9個月作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判處被告入獄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