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在囚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今年1月於羅湖懲教所的監房內先後襲擊兩名懲教署職員,包括抓傷面部及踢向腹部。她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另一涉普通襲擊罪的案件原定今日(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惟她在審訊前再承認該項控罪。裁判官水佳麗因將會休假而決定先押後本案至7月19日再訊,同時安排在7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被告畢慧芬(27歲)承認於2023年1月17日,在新界落馬洲上鄉路163號羅湖懲教所東翼第72號的特別倉內,襲擊女子陳玉琴,致造成她的身體受傷害;以及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黃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