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向行政長官提交2017年周年報告,對執法機關整體對遵守該條例表現表示滿意,但去年有18宗個案,涉及執法機關違規或發生異常事故,其中一宗個案,涉及執法機關未有匯報目標人物的別名,違反實務守則的規定,但事件屬於判斷錯誤,並不涉及故意犯錯或用心不良。
至於其他異常或違規個案,專員稱亦無發現執法人員別有用心或用心不良,但部分執法人員警覺不足及不夠審慎,亦有人員不熟悉處理個案的規定或程序,建議執法機關首長提供足夠培訓。
但截取行動涉及或可能涉及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個案有80宗,數字較前年大增近5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嚴重關注,敦促專員仔細分析有關個案,研究方法以減少這種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