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日(4日)發文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肆意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無理抨擊。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國安處行動合情、合理、合法。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公開因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被通緝的逃犯資料,並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香港警察和其他它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
發言人強調,很多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和澳洲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也具備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有國家無視其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亦有域外效力,一次又一次肆意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及警方的行動作出無理批評及肆意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
發言人又補充,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包庇犯罪分子。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屢見不鮮,令人髮指。指有關國家嘗試以不同藉口為此等人開脫,完全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其行可鄙。港府會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消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