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於Facebook表示,7名常委及公司秘書上周五(10日)接獲警務處長信件,表示警務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4第7(2)條規定,要求支聯會於接獲有關通知的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支聯會將於今晚10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電子平台訊息。
支聯會即日起將透過新網上電子平台發布訊息。
另外,7名常委上周五(10日)亦收到保安局長鄧炳強的信件,提及他擬建議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下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