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控去年間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9個月。
馬俊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他去年8月至11月期間,在20多個場合,包括商場、警署和政府總部外宣揚「港獨」,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幾乎每次都是單人匹馬、沒有組織,亦沒有實際建議怎樣分裂國家,認為今次是第二宗《港區國安法》案件,沒有清晰的量刑指引,被告被捕時合作、情節輕微,認為不適合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
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控去年間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9個月。
馬俊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他去年8月至11月期間,在20多個場合,包括商場、警署和政府總部外宣揚「港獨」,藉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幾乎每次都是單人匹馬、沒有組織,亦沒有實際建議怎樣分裂國家,認為今次是第二宗《港區國安法》案件,沒有清晰的量刑指引,被告被捕時合作、情節輕微,認為不適合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