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蘋果日報》6名高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22日)首度在高等法院作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庭上透露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將會認罪。
黎智英案最快明年一月後才有檔期
該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為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社論主筆楊清奇及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案件雖然已交付高等法院,但暫時未排期處理。他們6人與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而黎智英本人,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最快明年一月後才有檔期。
保安局准解封《蘋果》資金聘請律師
至於同案的「12港人」之一李宇軒及陳梓華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會排期下月16日提訊。辯方亦透露保安局批出了許可,讓3間公司在被凍結的資產提取部分資金,以聘請律師代表,控辯雙方需時再商討開審日期。
早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根據《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明書,指黎智英及民主派初選案,以具涉外因素等為理由,決定不設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