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拘捕5名《蘋果日報》高層,並派遣大批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檢走數十部電腦及大量文件。繼被捕的羅偉光及張志偉後,同日被捕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昨(25日)亦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從她住所及壹傳媒大樓檢走的資料,部分涉「法律專業保密權」或屬新聞材料,超越法庭手令權限並與控罪無關,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有關資料,並要求警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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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入稟狀,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在本年6月17日於陳沛敏住所及壹傳媒大樓搜獲的資料,哪些屬於涉「法律專業保密權」或屬新聞材料,並歸還有關資料及要求警方作出賠償。入稟狀亦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在未得原告同意下不得翻閱或使用屬上述範疇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