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律政司日前就11人保釋提出覆核,高等法院今早開庭處理黃碧雲及伍健偉的保釋,決定批出黃碧雲的保釋申請,書面理由擇日再宣布。至於另一名被告伍健偉的保釋覆核尚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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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及伍健偉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黃碧雲身穿灰色外套出庭,向丈夫揮手打招呼,她由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代表答辯。據悉,黃碧雲保釋需要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一周要向警署報到4次,以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BNO,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或轉載可能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或作出可能違法的行為,亦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聯絡任何外國官員或議員。此外,9名被律政司覆核保釋的民主派的被告,將分別於本周六及下周一處理。
較早前,47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立法會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官蘇惠德決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惟律政司隨後就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