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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6:00:00

港童一歲開始玩手機屏幕 恐易致肥大近視惹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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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機及其他電子屏幕產品,近年已成為不少本港幼童的「電子奶咀」,若家長繼續忽略其對兒童發展的影響,分分鐘下一代個個變成大近視肥仔肥妹,甚至損害家庭關係。衛生署的調查發現,香港學前兒童早於1歲便接觸智能電話或其他電子屏幕產品,更有約一成小學生每日平均上網逾3小時。有醫生警告,學童長時間對著電子屏幕產品,容易肥胖、加深近視,甚至影響骨骼發育,故建議家長應以身作則,並與子女訂下使用電子產品的規則。


衛生署於上月在母嬰健康院及學生健康服務中心訪問1,328位學前兒童、小學生及家長,了解兒童上網及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情況及趨勢。調查發現,學前兒童開始使用智能電話的年齡中位數是12個月,而平板電腦是18個月,電腦則是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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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社會醫學顧問醫生鍾偉雄表示,雖然學前兒童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年齡,較2014年同類調查的年齡稍微推遲兩個月,但學前兒童仍是在很早階段接觸電子產品,更比該署建議的2歲以上才開始接觸為低。鍾偉雄並引述美國兒科學院指引,不建議18個月以下兒童使用電子產品,但可以與家長進行視像對話,而18至24個月兒童可以透過電子產品觀看高質素的內容。
 

(莊振邦攝)

(莊振邦攝)

幼兒與真人互動助成長
另外,調查顯示,只有19.6%家長經常陪同學前子女使用智能電話,而經常陪同學前子女使用平板電腦及電腦,分別是11.1%及6.2%,相比一半家長陪同閱讀為低。鍾偉雄建議家長可多與子女一起使用電子產品,從中教導子女如何使用及增加親子互動,因幼兒發展,如笑、牙牙學語及模仿行為是需與真人互動,才有助發育成長。至於小學生方面,需要使用電腦輔助學習的機會增加,平均每日上網3小時以上的比率由2014年的2.6%大幅升至13.1%。鍾偉雄表示,學童因長時間用電子產品而減少體能活動,因此家長應與子女多作戶外的體能活動,避免子女出現肥胖、近視及骨骼問題,他更建議6至12歲的小朋友每日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應少於2小時,每使用電子產品20至30分鐘後,便需讓眼球休息20至30秒,同時要常換姿勢及眨眼。


學童與家長因上網爭執急增
另外,調查又發現,逾半小學生承認,曾因上網或使用電子產品而與父母爭執,39%稱會影響學業成績,35.7%會減少睡眠時間,比14年的調查均明顯上升。至於家長表示曾與子女因上網或使用電子產品而發生爭執的比率,亦由44.3%大升至77.5%;16.3%家長指沒有信心管教子女以免他們沉迷上網。鍾偉雄建議,家長應以身作則,訂立使用規則,與子女多溝通,了解子女使用電子產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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