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當局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不但於去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同時透過「加分」予物業管理公司,加強物管人員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30日)表示,房屋署於2023至24年度收回2,200個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單位。她亦透露將於4月展開新一輪公屋租戶申報,署方亦正研究參照好市民獎,設市民舉報濫用公屋賞金的可行性,但必須要實名舉報及與署方人員會面。
政府在2023年10月要求首批約8.8萬居住公屋10年以下租戶回報居住狀況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本年1月中,署方已收回約8.7萬份(99.6%)的申報表,其中有約330戶因已移民和擁有私樓而主動歸還單位。但願意署方在去年年底抽選三萬個租戶進行查冊,發現46個家庭(其中6個已如實申報)證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署方將跟進發出通知書或檢控。
350戶未交申報表 當中100戶「完全唔見影」
羅淑佩提到,仍有約350戶仍未提交申報表,其中100戶「完全唔見影」,處方已啟動深入調查程序,包括密集家訪及向其他政府部門索取關鍵資料,如住戶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必定終止租約。
下輪申報4月展開
她又提到,下一輪申報將於4月展開,將涉及超過25萬在公屋住滿十年而已被納入「富戶政策」下需申報的租戶。他們除了需填報「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申報表外,須多填報一份「居住情況申報表」,申報是否經常持續居住單位及沒有濫用公屋單位。第二輪申報同樣不會納入全長者戶(即全部家庭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他們會分批於2024年10月及2025年10月才須申報居住情況。
她又指出,2023至24年度收回2,200個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單位,但到4月今年度結束時,收回的單位數量未必達到3,000個,因高調打擊後,違規個案只會「匿得深」,但她有信心扣分制度和申報有效找出違規個案。
物管公司發現22宗濫用公屋
至於物管公司舉報公屋加分制,羅淑佩指自推行優化制度後物管公司共發現22宗濫用公屋個案,成功執行扣分制的個案則有52宗,涉及19條管理外判的屋苑共九間物管公司。而護衛公司發現濫用公屋的個案有六宗,成功執行扣分制的個案則有一宗,涉及四條屋苑共三間公司。
被問到扣分制會否對新物管公司造成不公,羅淑佩認為「依家唔係周街都有濫用公屋,今次發現到嘅個案只係雙位數字」,又指管理屋邨對新物管公司有點難度,且那幾分加分並不會造成關鍵影響,因此不認為會造成不公。
市民須實名舉報 金額仍在研究
羅淑佩指,去年透過物管公司舉報,發現22宗濫用公屋個案,當局正研究設立舉報賞金,參考警方「好市民獎」,市民實名舉報,與署方人員會面後,如檢舉屬實,會獲獎金及感謝狀。羅淑佩續指賞金沒有名額,但金額仍在研究,「唔想金額太多畀人覺得鼓勵所謂舉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