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同時成立「醫療風險警示事件(SE)及重要風險事件(SUE)政策檢討小組」檢討醫療事故通報,小組認為今次「開漏藥」事件中,無任何人有刻意隱瞞的意圖,但目前某些SE及SUE類別的定義未夠清晰,或會影響通報是否適時,故建議釐清及有需要時更新兩類別的定義,以達至一致的理解。當超過一個聯網照顧病人時,不同醫院未能協調與及時通報,而今次事件聯合及瑪麗醫院均有責任通報,因此建議提升臨床部門、醫院管理層、醫院和總辨事處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部門通報事件的責任及角色;小組又發現,員工會擔心主動通報後要承擔法律責任,故建議通報事件政策,與醫管局及醫委會的紀律程序機制並無關連,以減輕員工的憂慮。
小組成員馮載祥說,通報機制精神和目的是讓員工分享經驗,釐清事故定義可消除員工對事故後果的憂慮,增進部門和醫院間溝通等。至於處罰機制比較消極,希望建議落實和運行後,才考慮設立罰則,預計3個月左右落實短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