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鋼筋混凝土建造的私人樓宇大約每10年需要進行一次保養維修,由於涉及高昂的工程費用,不少業主難以負擔,令樓宇日久失修。市建局表示,由於業主建立維修基金意識不足,將在今年第三季推售的「煥然懿居二期」,在大廈公契加入條款,要求業主為樓宇制訂定期檢驗及維修保養計劃。長遠亦會研究應否修訂大廈公契指引,規管業主在樓宇維修保養的責任。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發表網誌,指現時條例,包括地政總署的《大廈公契指引》,訂明業主須為新建樓宇設「特別基金」,涵蓋大型維修工程及開支等,但未有規範要求。當局2017年問卷調查3,000幢樓宇的業主代表,顯示業主對建立維修基金的意識及責任薄弱,只有約三分一已設基金,即使有基金,多數存款亦不足支付大維修費用。
市建局會推動新樓宇推行「預防性維修」,以預計今年第3季開始接受申請的首置項目「煥然懿居二期」作為試點,在大廈公契加入相關元素,列明項目公契經理人的責任,包括在項目落成初期,由市建局聘請工程顧問,為項目制訂第一個十年維修保養計劃,讓公契經理人依據計劃的項目,建議供款安排,並交業主大會商討。公契亦會提出業主需召開業主大會,商討相關計劃及建議,以盡早落實。
下半年推樓宇「定期維修保養方案」參考文件
市建局亦會於下半年推出適用於私人樓宇的「定期維修保養方案」參考文件,包括文件範本、工程清單和財務報表指引等,協助業主制訂定期保養計劃,並評估相關財務開支,以便能及早籌備所需資源。
韋志成表示,希望透過編制參考文件,向物業管理公司推廣,鼓勵更多法團和業主盡早為樓宇建立定期的保養計劃和維修財政儲備。長遠希望研究應否修訂《大廈公契指引》,規管業主在樓宇維修保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