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代理涉賄賂上司包庇缺勤詐騙薪金佣金,兩人同遭廉署起訴。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一名時任物業代理,控告他涉嫌賄賂上線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記錄以詐騙薪金及佣金。
被告黃民斌(30歲),美聯物業時任物業代理,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他與美聯物業分行經理梁傑(31歲),另被控一項欺詐罪名。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合共3.8萬元賄款
案發時,黃民斌是梁傑屬下物業代理。兩人涉嫌向美聯物業虛假地表示,黃民斌於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的值勤記錄屬實,意圖詐騙薪金合共逾58,000元。黃民斌並涉嫌於獲發薪金後,每月向梁傑提供賄款數千元,合共38,000元,作為包庇的報酬。另外,兩人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間,向美聯物業虛假地表示黃民斌是一項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的經辦代理,意圖詐騙佣金共逾22,000元。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黃民斌於案發期間在一間餐廳當全職侍應,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而且沒有參與上述物業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