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刊登文章,提到有意見認為外評報告對個別特殊學校有關國民教育推行情況的建議屬矯枉過正,指要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學習《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並不合理,局方指對有關言論深表遺憾。
教育局在《政策正面睇》表示,特殊教育的目標是確保每一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公平對待,在「同一課程架構」原則下,學生均享有相同的學習經歷和機會,包括《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教育,又指特殊學校會因應學生的能力和需要,發展校本的調適課程,並以適切的學與教策略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使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達到能力可及的學習水平。
至於有意見關注外評報告中有關個別學校的學生於奏唱國歌時聲線不足的評論,局方表示評論目的是協助學校按「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循環,完善相關工作,讓學生在參與升國旗儀式時,更能展現對自己國家的認同和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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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本著「是其是,非其非」的專業態度
教育局表示,局方監察學校的表現責無旁貸,以外評作為外間質素保證機制,須本著「是其是,非其非」的專業態度,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為學校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又指學校領導層會秉持專業態度,回應外評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帶領學校人員跟進,以促進學校持續發展及自我完善。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