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0-06-22 04:30:00 日報 特首指派法官 大律師公會:聞所未聞 分享: 《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到,特首應當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安案件。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圖)昨出席《城市論壇》說,香港律師沒有甚麼可能會接受;她指從字面分析完全是行政干預,有關做法聞所未聞,情況令人憂慮,等同在刑事法庭提出起訴的特區政府,由政府首長指派法官審理案件。 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說,《港區國安法》屬國家層面的事,處理案件時很多時牽涉國家機密,中央根據《基本法》已有權任命兩名法官,若透過特首指派法官行使參與權,認為非常合理。 入App免費拎荷花BB展入場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