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日)下午約5時接獲銀職員報案,指一名85歲女子同日接獲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兒子,因干犯刑事案件而被扣查,急需10萬元現金作保釋,並派人到事主所住大廈外取款。騙徒索取款項後,再次致電事主要求額外20萬元保釋金。當事主再應騙徒要求前往銀行提款時,銀行職員懷疑事主受騙並協助報警。事件中,事主共損失約10萬元。
26歲男涉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正扣查
大埔警區情報組人員經調查後,於同日晚上約7時40分在上水智昌路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七隊跟進。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
- 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的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名受害者
- 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作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