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6男女涉於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早前承認1項暴動罪。其中23歲女子今(2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41個月,其餘被告被判刑45個月。
被告為羅凱欣(23歲)、吳穎貽(26歲)、伍潤民(24歲)、龐志佳(38歲)、黃浩軒(27歲)及王子豪(31歲),早前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官:案發時是油尖旺區最繁忙的時間 價值難以估計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是油尖旺區最繁忙的時間,商舖因暴動而未能營業,示威者亦破壞鐵欄等公共設施,以及遺下大量物資,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價值難以估計。
法官以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判各被告入獄45個月監禁。法官考慮到羅尚算年輕,以及一直作義務工作,減刑4個月,故此羅的總刑期為41個月監禁,其餘4名被告監禁4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