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16歲男生原不認罪受審,他於案件表證成立、考慮是否出庭作供期間改認暴動罪,辯方今日(27日)求情時指他經歷十多日審訊後,得知自己犯下彌天大錯,自知自己並非無辜者,現已深感悔意,有勇氣面對過錯,冀法庭判他入教導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需時考慮,把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判刑,被告期間須還柙候判。
現年20歲的被告甄念賢早前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求情:被告現時已比案發時瘦掉30磅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案件開審並展開辯方案情時才改為認罪,是因為他經歷十多天審訊後,深深體會到做錯事需要負上法律責任。被告知道自己犯下彌天大罪,後果嚴重,受到良心譴責,寢食難安,現時已比案發時瘦掉30磅。
辯方指由於被告不想再講大話,亦不想再捏造故事瞞騙法庭,才決定被告突然「轉軚」認罪。被告自知他並非無辜者,現在有勇氣面對過錯,承諾不會如此衝動魯莽。被告還柙兩個月期間,體會到自由的可貴,知悉面見家人並非易事,但把握時間進修個人理財課程,閱讀書籍,利用其剪髮技巧為囚友剪頭髮,羈留期亦行為良好,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