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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06:00:00

田徑教練涉非禮女學員案 事主稱感被人利用其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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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7歲的田徑男教練涉嫌在8年前非禮一名女學員,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圖)開審。事主X需在屏風後作供,指被告在家裏觸摸她的下體,但當時不懂反應,直至去年看到美國運動員被性侵新聞,才決定公開事件。

X供稱,她入讀中學後參加田徑隊,而被告W.H是學校當時唯一的外聘田徑教練。事發於2009年9月至翌年4月間的某個星期六,當時讀中三的X補習後接獲被告來電,詢問她接受訓練後肌肉有否繃緊,主動約她到運動場為她按摩雙腿放鬆,後來被告稱因事主身穿長褲及在長椅上難以按摩,提議到他家中按摩,事主答允。


事主稱遭被告扯下內褲
二人抵達被告村屋住所後,被告叫事主入房背向天躺臥床上,遂為她按摩大腿後肌,數分鐘後,被告提議她脫下長牛仔褲,當時她對被告無戒心,加上平時練習後按摩亦是穿短褲,故自行脫褲。被告之後叫事主轉向正面,為她按摩大腿正面,數分鐘後突然稱「不如除埋條底褲」,並即時扯下她的內褲,繼而用手指及掌心打圈摸她下體,事主指她當時「完全反應唔到」,故無避開,只是不作聲地望著被告的手和自己的下體,約1分鐘後,被告吩咐她穿回褲子並步出客廳,指「可以去玩狗」,然後再駕車載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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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公開事件
事主指她當時與家人關係一般,故無即時將事件通知家人,但她其後曾於2015年先後告知一位朋友、社工、男朋友及家人。直至去年,她得悉美國有體操運動員被隊醫性侵,驚訝有人與自己一樣,被受尊敬的人利用其信任,做一些不應做的事,故去年11月在Facebook公開事件。

辯方質疑,事主在網上撰文的內容與庭上的供詞前後不一,她解釋當時寫出事件只為抒發情緒,並非記錄案發經過,指庭上說法才是正確。她又承認,事發後仍多次送禮物予被告,她解釋稱是因為不想回憶事件,故當無事發生,但無憎恨被告,只是對他產生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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