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子黃鈞華在前年七一刺傷警員後,協助他離境的26歲女子張芷程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一年。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指黃鈞華刺警後,若非警員迅速將他拘捕,或已逃離法網,法官形容女被告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執行,量刑由18個月起,惟考慮到被告的角色、背景報告正面以及承認大部分案情,決定減刑至監禁一年。法官著被告在獄中反省,希望她日後能對社會作出不同貢獻。
黃鈞華在前年七一,防暴警員在銅鑼灣制服一名男學生期間,以刀插傷警員左肩,並即時逃離現場,翌日凌晨擬飛往英國,黃在飛倫敦航班上被捕,他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罪,被判囚5年。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其26歲女友張芷程涉協助他買機票離港潛逃,同月9日將張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