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七一有警員被刺傷案,警方其後在機場拘捕一名男工程師,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早開審,還押至下個月求情。
事發在2020年7月1日,即是《港區國安法》生效當日,銅鑼灣一帶有反修例的示威衝突,一名防暴警員制服一名男子時,案發時24歲被告黃鈞華涉用軍刀刺向警員手臂,事後逃去,同晚在機場被捕。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留在法庭存檔,其餘同案兩名被告羅玨琛、周霈霖就分別承認暴動、拒捕及阻差辦公。
女友涉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
至於第四被告張芷程,她是首被告黃鈞華的女朋友,她涉嫌協助首被告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否認控罪受審。
法官表示,案情嚴重,不適宜判入教導所,惟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下月13日聽取求情,再考慮判刑。